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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政策

隱私權政策

mum Holdings Inc.及其集團公司(以下簡稱「我們集團」)制定了以下隱私權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用於處理本網站提供的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中使用者的個人資訊。

第一條(個人資訊)

「個人資訊」是指《個人資訊保護法》中定義的“個人資訊”,是指能夠根據姓名、出生日期、地址、電話號碼、聯繫方式以及資訊中包含的其他描述來識別特定個人的信息,以及與外貌、指紋、聲紋相關的數據,以及僅憑這些資訊就能識別特定個人的信息,例如健康保險卡上的保險號碼(個人身份信息)。

第二條(個人資料的收集方法)

當使用者註冊使用時,本集團可能會要求使用者提供姓名、出生日期、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銀行帳號、信用卡號、駕駛證號等個人資訊。此外,本集團可能會從其業務合作夥伴(包括資訊提供者、廣告商、廣告接收者等;以下簡稱「業務合作夥伴」)處收集與使用者與其業務合作夥伴之間進行的交易記錄和付款相關的資訊,包括使用者的個人資訊。

第三條(蒐集和使用個人資料的目的)

本集團收集及使用個人資訊的目的如下:

  1. 提供和營運我們的集團服務
  2. 回應使用者的詢問(包括驗證其身分)
  3. 我們會向您發送有關您正在使用的服務的新功能、更新、活動等信息,以及我們集團提供的其他服務的信息。
  4. 必要時與您聯繫,告知維護事宜、重要通知等。
  5. 識別並拒絕違反使用條款或試圖以欺詐或不正當目的使用服務的使用者。
  6. 允許使用者查看、變更或刪除其註冊訊息,並查看其使用狀態
  7. 向用戶收取付費服務費用
  8. 與上述使用目的相關的附帶目的

第四條(用途變更)

  1. 本集團僅在合理認為變更後的個人資訊使用目的與變更前的目的相關的情況下,才會變更個人資訊的使用目的。
  2. 如果用途發生變更,變更後的用途將按照我們集團規定的方式通知用戶,或在本網站上公佈。

第五條(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訊)

  1. 除以下情況外,本公司不會在未經用戶事先同意的情況下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除非《個人資訊保護法》或其他法律法規允許。
    1. 當需要保護某人的生命、身體或財產,且難以獲得該人同意時
    2. 當為了改善公共衛生或促進兒童健康發展而特別必要,且難以獲得個人同意時
    3. 當需要與國家政府機構、地方政府或其委託人合作履行法律規定的職責,而獲得個人的同意可能會妨礙履行上述職責時。
    4. 當下列事項已提前公佈或公開宣布,且本集團已通知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時:
      1. 使用目的包括向第三方提供資訊。
      2. 提供給第三方的資料項
      3. 向第三方提供的方式或方法
      4. 應個人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訊。
      5. 如何接受個人的請求
  2. 儘管前款有規定,但在下列情況下,資訊的接收者不應被視為第三方。
    1. 當我們集團將全部或部分個人資訊處理外包,且該外包範圍僅限於實現使用目的所需的範圍時
    2. 當因合併或其他原因導致業務傳承時,需要提供個人資訊。
    3. 當個人資訊與特定人員共同使用時,應事先通知該個人或使其能夠輕易獲取以下資訊:共同使用的個人資訊項目、共同使用該資訊的人員範圍、使用該資訊的人員使用資訊的目的,以及負責管理該個人資訊的人員的姓名或職務。

第六條(個人資料的揭露)

  1. 當個人要求查閱其個人資訊時,我方將立即予以揭露。但是,如果披露會導致以下任何情況,我方可能不會披露全部或部分資訊;如果決定不予披露,我方將立即通知您。請注意,每次揭露個人資訊將收取1000日圓的費用。
    1. 當存在損害個人或第三方生命、身體、財產或其他權利和利益的風險時
    2. 當有對集團業務正常進行造成重大干擾的風險時
    3. 如果它違反其他法律法規。
  2. 儘管前款有相關規定,但一般而言,我們不會透露個人資訊以外的信息,例如歷史資訊和特徵資訊。

第七條(個人資料的更正和刪除)

  1. 若本集團所持有的個人資料不正確,使用者可以要求本集團依照本集團所製定的程序更正、新增或刪除個人資料(以下簡稱「更正等」)。
  2. 如果我們集團收到使用者如上一段所述的請求,並且確定有必要滿足該請求,我們將立即更正個人資訊。
  3. 若我們集團依照前項規定進行更正等操作,或決定不進行更正等操作,我們將立即通知使用者。

第八條(停止使用個人資訊等)

  1. 若個人因其個人資訊被超出預期目的範圍處理或透過不正當手段取得而要求暫停或刪除其個人資訊(以下簡稱「暫停使用等」),本集團將立即進行必要的調查。
  2. 如果根據前款所述調查結果,我們確定有必要滿足該請求,我們將立即暫停使用該個人資訊。
  3. 若本公司依前項規定暫停使用等,或決定不暫停使用等,我們將立即通知使用者。
  4. 儘管有前兩款的規定,但如果暫停使用等措施會產生大量費用或難以暫停等,並且能夠採取保護使用者權利和利益的必要替代措施,則將採取這種替代措施。

第九條(隱私權政策的變更)

  1.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本政策另有規定外,本政策的內容可能會在不通知使用者的情況下發生變更。
  2. 除非本公司另有規定,否則修訂後的隱私權政策自發佈於本網站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詢問)

如對本政策有任何疑問,請聯絡以下辦公室。

[聯絡資訊]
株式會社mum Holdings
愛知縣北名古屋市中之鄉北 130 號 郵編 481-0045